1、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,修訂規范公司相關制度、規程;
2、組織或參與擬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、應急處置措施;并組織或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演練;
3、組織或參與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,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;
4、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,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,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;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管控措施;
5、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、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;
6、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;
7、規范各類資料,促進安全標準化水平提升;
8、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。
職位類別:
安全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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